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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抢注的后果有哪些?被恶意抢注商标后的四大应对策略有哪些?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3日 来源:北京购买商标律师
[导读]:  宋律师,北京购买商标律师,现执业于宋,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

 宋律师,北京购买商标律师 ,现执业于宋,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商标抢注的后果有哪些?被恶意抢注商标后的四大应对策略有哪些?

  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就是对于商标抢注的限制。商标抢注的后果有哪些被恶意抢注商标后的四大应对策略有哪些由的为您解答。

  面对形式多样的商标抢注行为,只有明确他们各自的法律性质,才能通过已有的商标法律制度予以迎头痛击,以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接下来由的为您介绍商标抢注的后果有哪些以及被恶意抢注商标后的四大应对策略有哪些。

  一、商标抢注的后果有哪些

  1、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恶意抢注商标的实质是对他人商誉或声誉的盗用,或者对公共资源的非法占用,必然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为了应对恶意抢注商标,企业或者高价回购,或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解决诉讼,或者事先注册大量的所谓;防御商标;,造成经济资源的无端浪费。恶意抢注商标的泛滥,影响到正当经营者对商标知名度的培育,阻碍甚至扼杀知名品牌的形成。

  2、耗费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危害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由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大行其道,包括侵犯他人权益、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以及没有真实使用意图的商标,致使本来已经不堪重负的商标审查人员和司法人员雪上加霜,严重降低了商标审查和诉讼效率。我国商标申请量和保有量已经连续十年世界第一,目前仍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增长。由于商标审查期限长,在先的商标障碍多,致使正常的商标申请变得困难,由此影响到正常商标秩序的建立。

  3、严重危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例如日本产业经济就曾公开发表言论指责我国恶意抢注商标横行,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则专程赴华打击伪意大利品牌等。

  二、被恶意抢注商标后的四大应对策略

  1、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如果对方抢先注册了商标,若商标未获核准注册,仍处于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则可以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向商标局提出宣告商标无效的申请

  商标注册后并非即成定局,还可能被申请宣告无效。根据《商标法》第45条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商标无效。当然,如果是;回力;等驰名商标,则受到更全面的保护,申请宣告商标无效并不受五年时效的限制。

  3、向商标局提出撤销商标的申请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49条第2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针对抢注后却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可以申请撤销已注册商标,撤销后即可自己申请注册。当然,申请撤销并非首选,因不仅要满足三年不使用,而且还要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这对于急于保护自身权益的商标在先权利人来说并不高效。

  4、通过司法途径保护商标

  恶意抢注属于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在先权利人可以直接起诉保护商标权。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谁就拥有这个商标的专用权,因此企业对于商标抢注要多加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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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那么,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呢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呢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恶意抢注商标

  ;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大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商标抢注行为对原权利人造成困扰,给市场公平竞争带来不良影响的同时,也给商标审查机构带来巨大压力。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没有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

  二、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

  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申请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申请人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

  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可从以下现象进行分析

  注册成功后是否是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一般认为,如果商标注册人与商标真正权利人曾经进行过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活动或者其他与该商标有联系的商业往来,可以认定商标注册人主观上为;明知;;如果真正权利人的商标具有较强的显著性,并且或者在相关区域、相关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如果商标注册人与商标真正权利人处于同一或邻近地域,并且或者为同行业经营者。

  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所以,认定不正当手段,只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以下是不正当手段的表现形式:

  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

  由于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所以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在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

  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人。

  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等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注册成功,在客观上,被抢注的对象是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主要指的是没有注册商标,既包括在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上均没有注册的商标,也包括在些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已经注册、但在其他商品或服务项目上没有注册的商标。所谓有一定影响,是指真正权利人的商标在相关地域、相关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并享有一定的声誉。

  上述文章为您介绍了;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作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有效手段,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应当强调商标注册环节的诚实信用,通过对违反诚实信用的商标注册行为的规制,制止不正当抢注。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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